武汉交通事故律师网耿学军律师欢迎您的访问!

资深律师律师告诉你:交通事故诉讼,要缴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费,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上一篇:律师普法:在武汉,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下一篇:发生交通事故想要起诉,要在哪个法院起诉呢?